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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en

June 20, 20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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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辯護死刑犯

2014年5月21號,下午四點鐘前後,在颱北捷運站,一名22歲的青年掏出了鋼刀,向正在轉運乘客持刀砍擊,刺傷了18位,割死了4位。一剎那,鋼刀給扔至一旁,青年棄械投降,警察立刻沖前抓住兇犯,將其製服,隨機將人帶離現場。

根據青年自述,他原本以為自己當場會被會保安格斃了,『就像美劇那樣』,不過對颱灣警方一知半解,未曾料及當地保安並未配槍。幾分鐘前活生生的乘客,轉瞬之間變為冰冷的軀體,早上醒來的,無人能預見,當日竟是人生的終點,死期將至。

名爲鄭捷的殺人犯活過來了,卻彷彿除了待死外,不知活着還要幹什麼。說到底,人算不如天算,命運超出理性。奇怪的是,這個青年兇手長相並非醜陋,麵目並未猙獰,聲音細微,差點兒再輕柔一點便聽不見了,並非你我噩夢中的噁魔與怪物,而是一名略帶羞澀靦腆的阿飛。

一位律師出於職責接受此案,同意為鄭捷提供辯護,雙方自始心知結局難以避免,死刑幾成定局,結果不超出預料,兩年後某日下午,劊子手為其蒙上眼罩,雙臂反綁於牆,打了一槍,四週陷入沉寂,天黑了。

辯護律師常常引述的一句,也是現代法製教育耳熟能詳的理唸:法律麵前,人人平等。麵對重大刑事案件,被控殺人的疑犯處於弱勢,生死未卜。一個尊重生命的社會理應將此原則視爲神聖不可侵犯,不可動搖的底線

近年興起的廢死運動,亦大緻循此邏輯展開,反對死刑的論証,藉由強調某些死刑案判決中的程序瑕疵,批評司法製度的缺陷,也指出法庭上檢辯雙方的資源往往不對等,辯護方專業訓練不足等現實問題。然而,歸根結底,此種思路還是見樹不見林。

若要澄清分歧的核心,不妨設想這樣一種情形:法院即將執行死刑,程序完美無缺,案犯被捕後全盤托出,在透明如水的審判中坦誠有罪,直至刑場還沒露出半點懺悔。至此,我們是否擁有奪取這條生命的資格呢?不談嚇阻效應,不談人性尊嚴 - 這些或許都隻是枝葉。

説穿了,死刑問題的根本,在於兩種對『正義』的理解互相衝突,支持者與反對者,皆非無理。

若司法體繫已充分證明其罪,我們應否順應多數國民的意願而執行死刑?一個人的教化可能是否勝過另一條生命的價值?我猜,在當下,此一問題終究隻能懸而未決。願有一日,這樣的人不再在人間出現;願有一日,人間也不再孕育如此人格。

Corrections

律師辯護死刑犯

2014年5月21號,下午四點鐘前後左右,在北捷運站一名22歲的青年掏出了鋼刀,持刀向正在轉運乘客持刀砍擊,刺傷了18位,死了4位。

通常可表明是22歲的男性(或女性)

剎那,鋼刀給扔至間,刀被扔置一旁,青年棄投降,警察立刻衝向前抓住兇犯,將其製服制伏,隨機將人帶離現場。



根據青年自述,他原本以為自己當場會被會
保安格斃了,『警衛槍斃,就像美劇那樣,不過對灣警方一知半解,未曾料及當地保安並未料到警衛並未配槍。

1. 通常在台灣,我們稱作警衛,保安比較常在香港地區聽到
2. 通常在台灣,警衛本來就不會配槍枝,槍枝是只有警察才有的權限,所以最後一句語句不是很通

幾分鐘前活生生的乘客,轉瞬之間變為冰冷的軀體,他們當日早上醒來,無人能預見,當日竟是他們人生的終點,死期將至



名爲鄭捷的殺人犯因在命案現場未被警方致死,雖活了過來,卻彷彿除了待死外,不知活着還要幹什麼著的意義

整場事件說到底,人算不如天算,命運超出理性預期

奇怪的是,這個青年兇手長相並非醜陋,目並未猙獰,聲音細微,差點兒再輕柔一點便聽不見了,並非你我噩夢想像中的魔與怪物,而是一名略帶羞澀靦腆的阿飛。

請問:阿飛指的是誰呢?這裡建議需多加解釋



一位律師出於職責接受此案,同意為鄭捷提供辯護,雙方自始心知結局難以避免,死刑幾成定局,結果不超出預料,兩年後某日下午,劊子手為其蒙上眼罩,雙臂反綁於牆,打了一槍,四陷入沉寂,天黑了。

這句很有張力!:-)



辯護律師常常引述一句,也是現代法教育耳熟能詳的理:法律前,人人平等。

對重大刑事案件,被控殺人的疑犯處於弱勢,生死未卜。

但是一個尊重生命的社會理應將此原則視爲神聖不可侵犯,不可動搖的底線

近年興起的廢死運動,亦大緻循此邏輯展開,反對死刑的論,藉由強調某些死刑案判決中的程序恐有瑕疵,批評司法製度制度潛在的缺陷,也指出法庭上檢辯雙方的資源往往不對等,辯護方專業訓練不足等現實問題。

建議可以多加一句多敘述論點,讀者比較可以瞭解前面講述或呼應的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:(不可動搖底線之後)人的生命是上天賦予的,因此,即使犯下重罪,也應享有活著的人權

然而,歸根底,此種這類思路還是見樹不見林。

建議需多加敘述為什麼是見樹不見林呢?有點和前方論述觀點結合不起來



若要澄清分歧的核心,不妨設想這樣一種情形:法院即將執行死刑,程序完美無缺,案犯被捕後全盤托出,在透明如水的審判中坦誠有罪,直至刑場兇嫌還沒露出半點懺悔。

至此,我們是否擁有奪取這條生命的資格呢?

不談嚇阻效應,不談人性尊嚴 - ,因為這些或許都隻是枝葉議題



説穿了,死刑問題的根本,在於兩種對『正義』的理解互相衝突,支持者與反對者,皆
非無理有其論點



若司法體已充分證明其罪,我們應否順應多數國民的意願而執行死刑

又或者,一個人的教化可能是否勝過另一條生命的價值

我猜,在當下,此問題終究隻能懸而未決未能有個解答

願有一日,這樣的人不再在人間出現;願有一日,人間也不再孕育如此人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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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用非母語表達如此課題真的非常不容易!建議需多加解釋,會對讀者比較容易理解你的論點,同時,建議最後一句收尾可以再貼近所寫的標題,如果光看標題會以爲本文要討論辯護律師這個角色,但文中前半段敘述事發經過,後半段討論廢死議題,律師一角色比例不多.加油!

律師辯護死刑犯


律師辯護死刑犯

2014年5月21號,下午四點鐘前後,在颱北捷運站,一名22歲的青年掏出了鋼刀,向正在轉運乘客持刀砍擊,刺傷了18位,割死了4位。


2014年5月21號,下午四點鐘前後左右,在北捷運站一名22歲的青年掏出了鋼刀,持刀向正在轉運乘客持刀砍擊,刺傷了18位,死了4位。

通常可表明是22歲的男性(或女性)

一剎那,鋼刀給扔至一旁,青年棄械投降,警察立刻沖前抓住兇犯,將其製服,隨機將人帶離現場。


剎那,鋼刀給扔至間,刀被扔置一旁,青年棄投降,警察立刻衝向前抓住兇犯,將其製服制伏,隨機將人帶離現場。

根據青年自述,他原本以為自己當場會被會保安格斃了,『就像美劇那樣』,不過對颱灣警方一知半解,未曾料及當地保安並未配槍。




根據青年自述,他原本以為自己當場會被會
保安格斃了,『警衛槍斃,就像美劇那樣,不過對灣警方一知半解,未曾料及當地保安並未料到警衛並未配槍。

1. 通常在台灣,我們稱作警衛,保安比較常在香港地區聽到 2. 通常在台灣,警衛本來就不會配槍枝,槍枝是只有警察才有的權限,所以最後一句語句不是很通

幾分鐘前活生生的乘客,轉瞬之間變為冰冷的軀體,早上醒來的,無人能預見,當日竟是人生的終點,死期將至。


幾分鐘前活生生的乘客,轉瞬之間變為冰冷的軀體,他們當日早上醒來,無人能預見,當日竟是他們人生的終點,死期將至

名爲鄭捷的殺人犯活過來了,卻彷彿除了待死外,不知活着還要幹什麼。




名爲鄭捷的殺人犯因在命案現場未被警方致死,雖活了過來,卻彷彿除了待死外,不知活着還要幹什麼著的意義

說到底,人算不如天算,命運超出理性。


整場事件說到底,人算不如天算,命運超出理性預期

奇怪的是,這個青年兇手長相並非醜陋,麵目並未猙獰,聲音細微,差點兒再輕柔一點便聽不見了,並非你我噩夢中的噁魔與怪物,而是一名略帶羞澀靦腆的阿飛。


奇怪的是,這個青年兇手長相並非醜陋,目並未猙獰,聲音細微,差點兒再輕柔一點便聽不見了,並非你我噩夢想像中的魔與怪物,而是一名略帶羞澀靦腆的阿飛。

請問:阿飛指的是誰呢?這裡建議需多加解釋

一位律師出於職責接受此案,同意為鄭捷提供辯護,雙方自始心知結局難以避免,死刑幾成定局,結果不超出預料,兩年後某日下午,劊子手為其蒙上眼罩,雙臂反綁於牆,打了一槍,四週陷入沉寂,天黑了。




一位律師出於職責接受此案,同意為鄭捷提供辯護,雙方自始心知結局難以避免,死刑幾成定局,結果不超出預料,兩年後某日下午,劊子手為其蒙上眼罩,雙臂反綁於牆,打了一槍,四陷入沉寂,天黑了。

這句很有張力!:-)

辯護律師常常引述的一句,也是現代法製教育耳熟能詳的理唸:法律麵前,人人平等。




辯護律師常常引述一句,也是現代法教育耳熟能詳的理:法律前,人人平等。

麵對重大刑事案件,被控殺人的疑犯處於弱勢,生死未卜。


對重大刑事案件,被控殺人的疑犯處於弱勢,生死未卜。

一個尊重生命的社會理應將此原則視爲神聖不可侵犯,不可動搖的底線 近年興起的廢死運動,亦大緻循此邏輯展開,反對死刑的論証,藉由強調某些死刑案判決中的程序瑕疵,批評司法製度的缺陷,也指出法庭上檢辯雙方的資源往往不對等,辯護方專業訓練不足等現實問題。


但是一個尊重生命的社會理應將此原則視爲神聖不可侵犯,不可動搖的底線

近年興起的廢死運動,亦大緻循此邏輯展開,反對死刑的論,藉由強調某些死刑案判決中的程序恐有瑕疵,批評司法製度制度潛在的缺陷,也指出法庭上檢辯雙方的資源往往不對等,辯護方專業訓練不足等現實問題。

建議可以多加一句多敘述論點,讀者比較可以瞭解前面講述或呼應的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:(不可動搖底線之後)人的生命是上天賦予的,因此,即使犯下重罪,也應享有活著的人權

然而,歸根結底,此種思路還是見樹不見林。


然而,歸根底,此種這類思路還是見樹不見林。

建議需多加敘述為什麼是見樹不見林呢?有點和前方論述觀點結合不起來

若要澄清分歧的核心,不妨設想這樣一種情形:法院即將執行死刑,程序完美無缺,案犯被捕後全盤托出,在透明如水的審判中坦誠有罪,直至刑場還沒露出半點懺悔。




若要澄清分歧的核心,不妨設想這樣一種情形:法院即將執行死刑,程序完美無缺,案犯被捕後全盤托出,在透明如水的審判中坦誠有罪,直至刑場兇嫌還沒露出半點懺悔。

至此,我們是否擁有奪取這條生命的資格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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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談嚇阻效應,不談人性尊嚴 - 這些或許都隻是枝葉。


不談嚇阻效應,不談人性尊嚴 - ,因為這些或許都隻是枝葉議題

説穿了,死刑問題的根本,在於兩種對『正義』的理解互相衝突,支持者與反對者,皆非無理。




説穿了,死刑問題的根本,在於兩種對『正義』的理解互相衝突,支持者與反對者,皆
非無理有其論點

若司法體繫已充分證明其罪,我們應否順應多數國民的意願而執行死刑?




若司法體已充分證明其罪,我們應否順應多數國民的意願而執行死刑

一個人的教化可能是否勝過另一條生命的價值?


又或者,一個人的教化可能是否勝過另一條生命的價值

我猜,在當下,此一問題終究隻能懸而未決。


我猜,在當下,此問題終究隻能懸而未決未能有個解答

願有一日,這樣的人不再在人間出現;願有一日,人間也不再孕育如此人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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